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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不准? 旧表余电422度系统却显示亏1300度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4-25 点击次数:2757
电表不准? 旧表余电422度系统却显示亏1300度,近日,河西区黄埔南路友谊公寓居民赵先生拨打热线电话27500000,向本报投诉版叙述了自己在更换智能电表中遇到的麻烦,赵先生近期就此事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交费时被告知补交超量用电今年2月中旬,河西区友谊公寓小区内贴出通知,准备为所有小区居民更换智能电表并增容。2月27日,在征得赵先生同意的情况下,为他家更换了智能电表。当时,原有一户一表上的屏幕显示用电量为16030度,剩余电量422度,也就是说赵先生电表中还有422度余电。换电表的师傅当时承诺,10天后赵先生在购电时可到城南供电局紫金山路或广东路上的营业厅内,将这些剩余电量导入新安装的电表中。此时,更换上的新电表内另有预存的150元电费。
赵先生在电话中反映,3月13日,他来到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紫金山路营业厅,准备更换新电卡并购电。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将余电读数输入新表后才能购买新电。赵先生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来到营业厅后台办公室找到了负责充卡的宋师傅,这时麻烦出现了。宋师傅告诉他,剩余电量422度不但不能导入新卡内,还要补交1300度的超量用电。赵先生感到十分困惑,认为电表是由电力公司提供的,自己本身也没有能力拆改,不存在偷电的问题。那么1300度的超额电费从哪里来呢?当时,宋师傅解释,电表除去用户可以看到的一个显示读数外,在内部系统中还有一个读数,电力公司正是根据这个读数算出赵先生超量电为1722度,减去422度的余电,还需补交1300度的电费。如果赵先生不同意补齐1300度的电费,将无法购买新电。赵先生想到新电表中150元的电费余额很快会被用光,马上面临停电。于是,当天他拨打了电力公司的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得到了7天内回复的回答。
3月14日,赵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电力公司广东路营业厅。同样,这里也因为1300度的超量用电不能卖新电给赵先生。在现场,赵先生又致电宋师傅。电话中,宋师傅依然坚持说不补交就不能买电,但可以改为补交1000度的电费。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在一张打印好的字条上签字,同意补交1000度超量用电。16日,赵先生去购电时发现,购电卡上已经注明补交490元即1000度的电费。此外,赵先生还向记者介绍,在13、14日两天,他在营业厅办理业务时也曾遇到很多被要求补交欠费的用户,其中一位裘先生需要补交8000余度的电费。
旧电表有两个读卡系统接待赵先生的宋师傅向记者介绍,由于使用时间很长,赵先生的旧电表在工作时走得“慢”,因此存在误差,自旧电表安装后累计为1700余度。赵先生所用的机械电表,上下有两个读卡系统,用户可能看到的是还有422度余额,但在内部系统中已经显示超量用电了。如果用户对电表质量产生异议,可以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
应以消费者看到显示读数为准昨日,记者就赵先生反映的问题咨询了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市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表示,电表的读数应以消费者看到的显示读数为准,电力公司认为的后台数据消费者无法看到,且电表为电力公司所提供,客户只负责使用,不能作为补交电费的依据。电表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出厂后,由电力公司统一安装的,客户没有能力拆改电表,也不能从专业角度分辨电表“快”与“慢”的差别。电力公司应负责检验原有的机械电表是否存在误差,误差为多少,经过客户认可后才能要求其补交电费。对此,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